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新安县正村镇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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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政采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正村镇人民政府***正村镇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政采磋商 (****)****号 ***正村镇人民政府***正村镇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分公司 ******中州中路***号 *******.** 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正村镇人民政府***正村镇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平、洪鹏建、刘小峰(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正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 ***正村镇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伊滨区中德产业园*幢***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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