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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大庄初级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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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庄初级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大庄初级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 二、项目名称:**大庄初级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狮拓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泗城镇**光大道与西三环交叉口泗州农贸*场A****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大庄初级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安保服务区域如下:**大庄初级中学范围内的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要求保安人数:*人,负责学校门卫、食堂、卫生、宿舍管理、安全教育、厕所、运动场等学校范围内安保服务。 服务要求:人员要求:**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中标后提供相关证明等。 服务时间:*个月(至****年**月底结束)。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高新区海棠路***号研发中心楼四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庄初级中学 地址:**大庄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高新区海棠路***号研发中心楼四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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