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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宝安区强化房屋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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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编制的《***强化房屋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已于****年*月**日至*月**日期间公开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共收集到*民意见*条,现将征求公众意见反馈情况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关注和监督。   一、据本人了解,目前老旧房屋拆除后都不给重**设。想请问一下贵局,针对需拆除重建的房屋,是否有明确重建审批的手续?如果没有的话,是否需要出台有关规定对房屋安全责任人的住房需求进行保障?另外,为保障群众的搬迁补偿权益,《******老旧瓦房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于老旧房屋拆除前房屋信息保存的救济途径,我们******是否可以效仿一下呢?   答:*.根据《***危房重建规划管理规定》,经*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列入名录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鉴定报告处理意见为整体拆除的房屋,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书的,向*规划和自然**局**管理局申请办理危房重建方案核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办理材料要求及流程详见规定内容。   *.老旧房屋拆除前房屋证据保存措施是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履行房屋安全管理职责、配合房屋拆除工作的有效措施,我局目前正探索该措施的具体路径,感谢您的支持。   二、“强化用途转变安全监管。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请问依据那个规定进行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您可根据《***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在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后,申请办理相关经营许可。   三、“严格规范加改扩建工程建设管理。既有房屋加建、改建、扩建,应当依法办理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严禁违规加层加盖等行为,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请问该条内容中的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是向哪些部门申请办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您可向***规划和自然**局**管理局以及******住房和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   ******住房和建设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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