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安徽省六安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充电站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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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充电站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ZQ************* 二、项目名称:**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充电站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珠江**环球都会广场**** 成交费率:**省***汽车运输总公司采购电价(含税)的**%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充电站项目 服务范围:为招标人提供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在**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客运东站、客运南站、客运**等**光伏发电站+充电桩。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期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年。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华军、葛武丽、张运初、张斌、吴远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梅山南路高速财富广场****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纪委办公室(地址:***佛子**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省***汽车运输总公司 地 址:***佛子**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梅山南路高速财富广场****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未工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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