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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鹿邑县住建局2023-2024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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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鹿财竞磋-****-** *、采购项目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鹿财竞磋-****-**-* 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服务及施工现场配合等相关设计服务 **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丰乐路*号 ***,***.** 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住建局 ****-**** 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服务及施工现场配合等相关设计服务 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服务及施工现场配合等相关设计服务 ***日历天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进才、陈要三、魏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中心》、《**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宋河大道与卫真路交叉口 联系人:薛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黄河路*号院*幢**层 联系人:王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林 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pdf **文件夹.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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