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站崔小寨小学、孙菜园小学集体用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已收藏 收藏
正文内容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站崔小寨小学、孙菜园小学集体用餐配送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 **豫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站崔小寨小学、***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站孙菜园小学的委托,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站崔小寨小学、孙菜园小学集体用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站崔小寨小学、孙菜园小学集体用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NYJ-****-****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项目控制价:***元/人/学期 二、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磋商公告于****年*月**日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 *、磋商地点:****州路文化路交叉口东南角**河畔**号楼**楼 四、磋商结果 经采购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站崔小寨小学、***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站孙菜园小学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亿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磋商最终报价:***元/人/学期 服务期:*年;(合同一年一签,学校在下一年合同签订前对承包人供餐服务质量进行考评,达到学校要求的给予续签合同,否则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关于学校集体用餐相关规定 五、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参照**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八、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站崔小寨小学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方式:*********** 地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站崔小寨小学 采购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站孙菜园小学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 地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站孙菜园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豫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阳驿乡人民政府院内一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豫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推荐
-
原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屋资产消防改造及装修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泰州市 2024-11-14 中标公告 -
2024年养老行业从业者管理能力提升培训中标公示
芜湖市 2024-11-14 中标公告 -
关于综合性培训场所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 2024-11-14 中标公告 -
关于保安服务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温岭市石塘镇中心小学]
浙江省 2024-11-14 中标公告 -
招标文件 宿松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X105石碧线修复养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 2024-11-14 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