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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办事处政务新媒体运营与推广第三方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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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政务新媒体运营与推广第三方服务项目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评审专家名单吴和君、吴和兴、陈琳(采购人代表)总中标金额¥**.******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地址**省*******明德南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姜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省*******龙平路***号亚热带***楼***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女士 :***-******** 一、项目编号:YMC-FZC-********(招标文件编号:YMC-FZC-********) 二、项目名称:**************政务新媒体运营与推广第三方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兴广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文明东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兴广传媒有限公司 **************政务新媒体运营与推广第三方服务项目 **************政务新媒体运营与推广第三方服务项目 人员配置: 选派*名精干力量驻场办公,负责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运维,会议、活动摄影摄像及其他日常信息宣传工作;支持团队含总编辑、图片设计、视频拍摄、视频剪辑等不少于*人。账号运维:负责日常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微信视频号、微博视频号建设及内容发布、各个栏目信息维护等。发布版面设计要美观得体,符合党政机关形象,公众号每个工作日至少更新*次,节假日视情况更新,驻场办公人员原创内容每周不低于*条。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和君、吴和兴、陈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明德南路***号         联系方式:姜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龙平路***号亚热带***楼***室             联系方式:陈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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