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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关于合肥市医疗保障局信用就医营销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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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关于**分行***医疗保障局信用就医营销服务平台采购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年**月**日 经评标,**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委托,对徽商银行关于**分行***医疗保障局信用就医营销服务平台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分行***医疗保障局信用就医营销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T***********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评标情况:正常 第二中标候选人:**拓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评标情况:正常 第三中标候选人:**远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评标情况:正常 招标(采购)人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省*****路****号**国贸大厦*楼***室 联系人:安女士、程先生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路****号**国贸大厦*楼***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安女士,****-********、***********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本公示同时在徽商银行官网及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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