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双墩镇中心学校(双墩小学)食堂经营权交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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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墩镇中心学校(双墩小学)食堂经营权交易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双墩镇中心学校(双墩小学)食堂经营权交易项目 项目编号:****ACCC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双墩镇中心学校(双墩小学)食堂经营权交易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青松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省***高新区合欢路**号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大佳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省******白莲岩路与渡仙桥路**MAX科技园**栋**号楼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双墩镇中心学校 地址:******双墩镇濛河**侧 联系人:谢忠云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共**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双墩镇**北路与济河路**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楼 项目负责人:韩华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公共**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双墩镇**北路与济河路**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楼***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公共**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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