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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城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检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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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检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城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检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建工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山湖路***号 成交金额:叁拾肆万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城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检测 服务范围: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全过程跟踪检测服务。 服务要求:本工程检测内容、数量、频率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及地方主管部门相关规范及标准规定。 服务时间:***日历天(以实际施工天数为准),本项目为整个工程施工全过程检测,检测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总工期如有**,不得因此增加任何检测费用,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考虑)。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余锐之、申婧、刘金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政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镇建**路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 附件: [FS**************号-*]***城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检测.LAZF 附件: ***城南九年一贯制···成交结果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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