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中小学建设项目一第七中学宿舍楼及校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推荐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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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小学建设项目一第七中学宿舍楼及校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A****-KTSJ****-*** 工程地址 *** 工程规模 *.******平方米宿舍楼及配套附属设施;*.拆除学校西侧行政楼,建设篮球场、排球场; 招标类型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 贺芝芳 招标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锦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王桂花 代理联系电话 *********** 开标时间 ****-**-** **:**:** 公示期 ****年**月**日 - ****年**月**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北疆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 项目总监 (负责人) 刘阳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 项目技术负责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投标工期 **日历日 投标质量 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第七师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 项目总监 (负责人) 张臣刚 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 项目技术负责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投标工期 **日历日 投标质量 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博州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 项目总监 (负责人) 刘建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 项目技术负责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投标工期 **日历日 投标质量 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 评标委员会名单 张清印,王海,王拥军,崔俊丽,张小昌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受理部门)(适用于***) 联系人 王蕾 联系电话 ****-******* 地址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箱 *********** **-***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受理部门)(适用于开发区) 联系人 张明 联系电话 *********** 地址 **-***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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