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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项目(第二轮)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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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卫一体化*场化服务项目(第二轮)第*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FDFZ***** 二、项目名称:***城乡环卫一体化*场化服务项目(第二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永昊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工业新区标准化厂房*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仟贰佰伍拾贰万玖仟玖佰零叁元捌角玖分(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城乡环卫一体化*场化服务项目(第二轮) 服务范围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要求,具体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要求,具体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要求,具体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郜立新,郑长勇,单良乾,王红光,代涛,陈立,刘成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公共**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新区**路****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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