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4年度农业取水在线计量点位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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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农业取水在线计量点位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AHQT-FW-******** 二、项目名称:*******年度农业取水在线计量点位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协建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蚌山区财富广场B区*#***号 中标金额:贰拾捌万贰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年度农业取水在线计量点位建设项目 服务期限:合同签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经济开发区(现代路产业园区)梅山湖路与红石谷路交叉口**大厦***室,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局 地 址:**省***梅山镇***路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启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省***********大厦*楼 联系人:蔡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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