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关于宿州分行2025-2028年网点渠道建设装饰工程供应商库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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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受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委托,对徽商银行关于**分行****-****年网点渠道建设装饰工程供应商库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徽商银行关于**分行****-****年网点渠道建设装饰工程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AHZJ-************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 ****年*月**日 徽商银行关于**分行****-****年网点渠道建设装饰工程供应商库采购项目中标单位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候选人:佳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候选人:**大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候选人:**祥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第四候选人:安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候选人:**腾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六候选人:**天成建设有限公司 第七候选人:**居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八候选人:中安恒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情况: 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招标(采购)人名称: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地址:***埇桥区胜利西路***号 联系人:孙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张睿 联系电话:****-********/********/********转 *** 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省*****化南路**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张睿 ****-********/********/********转***。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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