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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小溪镇化明村化明塘水库、鲶鱼塘水库、围山水库公开拍租成交结果公告BB2025WHCQJ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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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小溪镇人民政府 转让方地址:***小溪镇**路 转让方联系人:刘槿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成德恒信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华府御水湾*号铺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小溪镇化明村化明塘水库、鲶鱼塘水库、围山水库公开拍租 *、项目编号:BB****WHCQJ*** *、租期:五年 *、成交情况: 标包号 名称 面积(约平方米) *年租金起拍价(元) *年租金中拍价(元) 中拍人 * 化明塘水库 ***** ***** ****** 蒋校荣 * 鲶鱼塘水库 ***** ***** ***** 陈永成 * 围山水库 ***** ****** ****** 陈永兵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分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各竞买人如有质疑,可在本项目公示期内按照***********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转让方提出,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邮箱:*********** 联系电话:*********** 若竞买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咨询服务平台中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竞买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竞买人的资格审核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小溪镇人民政府 **成德恒信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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