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湾沚区公租房零星维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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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WHJT-****-CGFW**** 二、项目名称:****年湾沚区公租房零星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丰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湾沚区皖江大*场**.**幢***室 成交金额:******.**元 服务期:***个日历天(暂定;或完成本次招标合同造价合同终止)。 项目经理:谈永凤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皖************ 四、评审专家名单:高庆峰、宦照华、程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金额:成交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微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单位工程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成交供应商业绩:(*)水墨** F-*#楼 F-*#楼;(*)*#、*#厂房、研发楼、室外附属工程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湾沚区伟业大厦**楼,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湾沚区宜居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湾沚行政服务中心*楼****室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湾沚区伟业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奚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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