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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乡村振兴智慧停车场-方塘乡板桥村段(美丽公路)项目第三方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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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名称:***青**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大道华贝城*广场*幢**层 代理机构 名称:**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道时代广场*A-****室 项目名称 **省***乡村**智慧停车场-方塘乡板桥村段(美丽公路)项目第三方检测 项目编号 HXJY************* 发包时间 ****年*月**日**时**分 第一承包候选人 名称:**省**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科技园**大道*****号 响应报价:******.**元 服务期:项目开工至交工验收完成止(约***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等有关规定的标准 综合得分:**.**分 项目负责人:佐群 证书名称:**工程高级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证书编号:(**)*********、********************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资格业绩:/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 企业业绩: (*)S*****至**一级公路PPP项目建设期第三方检测、交工验收检测 (*)***G***金叶路升级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其他: 项目负责人业绩: (*)S*****至**一级公路PPP项目建设期第三方检测、交工验收检测 (*)***G***金叶路升级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第二承包候选人 名称:**新同济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湖光路电商园二期*号楼一层 响应报价:******.**元 服务期:项目开工至交工验收完成止(约***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等有关规定的标准 综合得分:**.**分 项目负责人:张军花 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证书编号:(****)*********、************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资格业绩:/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 企业业绩: (*)叶集区Y***高姚路(顾王路延伸段)养护大中修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南石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 其他: 项目负责人业绩: (*)叶集区Y***高姚路(顾王路延伸段)养护大中修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南石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 第三承包候选人 名称:***交投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梅溪路***号 响应报价:******.**元 服务期:项目开工至交工验收完成止(约***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等有关规定的标准 综合得分:**.**分 项目负责人:尹梦婷 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证书编号:(****)*********、************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资格业绩:/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 企业业绩: (*)S***文岩路K*-K**+***(**-高桥段)灾毁恢复重建项目及***丁村桥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S***皖南交旅融合(飞毕路美丽公路)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其他: 项目负责人业绩: (*)S***文岩路K*-K**+***(**-高桥段)灾毁恢复重建项目及***丁村桥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S***皖南交旅融合(飞毕路美丽公路)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发包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响应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示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其他 一、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何工(发包人)、庾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发包人)、****-*******(代理机构)。 二、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公示期无异议,则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响应人,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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