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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江龙津溪十五户陂流域水质巩固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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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龙津溪十五户陂流域水质巩固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 *、招标人:*****区陈巷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工程建设地点:***龙津溪十五户陂流域(陈巷镇) *、工程交易地点:*****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K值取值区间为:a=*%(含)~ b=**%(不含) 现场抽取结果K值:K=*.**%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中标候选人:宏基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伍佰壹拾捌万贰仟玖佰肆拾捌元整,含暂列金额贰拾柒万元【小写:¥*******元(含暂列金额******元)】。 项目负责人:史耀斌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晋**************** 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工期要求:总工期 ***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评标委员会名单:黄瑞梅(组长)、简红、马学源、吴舒昕、王玲均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公示期以书面形式提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注:根据闽发改法规〔****〕***号《**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监督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区陈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 **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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