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资治文化传播中心
经营范围
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销售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纸制品、电子产品;市场调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设计工艺美术品;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广告;软件开发、维护;计算机技术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专业承包;工程造价咨询;批发、零售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批发、零售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工程设计、工程勘察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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