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编辑出版发行梅县志书和综合年鉴,为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组织指导全县各级方志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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