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月亮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测绘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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