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经营范围
按照国家建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制定资金计划,用好、管好国家投资,严格控制工程概算;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组织工程建设,负责工程建设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纸设计)所规定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和要求组织工程建设,实行目标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负责组织建设监理和工程施工的招标工作,负责审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负责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建设监理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履行合同有关权利和义务;负责向质量监督部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等有关事宜;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提交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负责组织工程预验收;负责编制上报工程建设情况、计划、财务、统计等报表工作。
赞一下!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