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经营范围
负责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职教育、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研究、业务管理和教师教学业务水平提高等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各学科教育教学和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及其课程的研究,组织学术交流、成果推广,指导实施课程计划、校本课程开发、校本研训;负责全市教育科研的立项、管理、咨询和指导等工作,承担市级教育科研规划、立项及全市教育教学质量、学生学业、教师教学业务评价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教科研训网络、地方课程、教学用书及学术刊物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普通话等级测试和相关学术团体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小学生培训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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