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经营范围
依法管理、净化和繁荣全县文化市场;依法管理好全县新闻出版市场;依法清理、整顿全县版权市场、适时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文物、演出、音像制品、娱乐和互联网市场,维护合法的文化经营;依法管理好全县旅游市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县广播电视电影机构进行依法管理,依法打击破坏广播电视信号和广播电视电影设施的行为,确保管板电影电视节目安全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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