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经营范围
宣传贯彻执行农业农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履行农业农村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执法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依法查处农业领域违法案件;依法对农作物种子、苗木、农药、肥料、农膜、兽药、鱼药、种畜禽、饲料及其添加剂、动物生物制品以及农业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和安全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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