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公证处
经营范围
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国内民事、涉外民事、国内经济、涉外经济等各类公证事项。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办理的事务: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涉及资质许可项目须持有效资质证书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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