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经营范围
为城市公园管理提供服务组织实施市属公园(含市政公园、郊野公园、森林公园)所属单位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建设养护计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组织编制〈市属公园/所属单位新建/重大改建项目〉规划及设计·经审定后组织实施;编制〈市属公园/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固定资产的购置/调拨/维修以及物业设施〉管理工作;〈市属公园/所属单位的劳动/组织人事/安全管理〉等工作;所属公园的生态资源保护;对涉及公园管养的专业化承包服务单位进行〈检查/监督/考核/评估等〉工作;承办市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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