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万年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二)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四)根据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提供与上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五)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做好签约居民履约服务工作。(六)完成上级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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