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艳平气体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乙炔【溶于介质的】、氧【压缩的】、氩【压缩的】)。(以上产品仅限店面少量储存,存放总质量不得超过1吨,其中乙炔气的储存量不得超过240立方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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