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东方农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农药(限制性农药除外)、化肥、农膜、农副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包装种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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