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从事广告业务;文化活动策划;展览展示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室内外装饰设计;美术设计;电脑动漫设计;动漫软件的技术开发;动漫衍生产品的设计;网络设备的技术开发;计算机数据集成;计算机软硬件、手机应用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与销售;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出版物的零售;电信业务;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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