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经营范围
受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承担辖区内兽医曾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政、饲料等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能,以市农业农村局名义统一执法。负责监督指导各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级的执法责任,并负责组织查处本行政区域内跨县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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