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水利建设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经营范围
(一)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申报工作。(二)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招标工作。(三)按照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工程项目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四)按照水利工程有关验收规程,参与工程验收工作。(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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