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
经营范围
承担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职责,对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监察,依法保护煤炭资源,查处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行为,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执法职责,依法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查处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执法职责,依法保护电力电能设施,查处危害电力电能设施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能源执法工作,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利用监测,实施日常节能监察;完成市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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