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兴友兴电脑经营部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办公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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