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劳动人事仲裁院
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立案和审理工作;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立案前的调解工作,化解劳动纠纷;开展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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