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海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仿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整理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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