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经营范围
(一)负责市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不包括行业项目专业设备购置及安装)和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建设过程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二)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协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工期、技术档案管理,并按照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三)会同审计局完成建设项目审计结算工作;(四)负责提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申请;(五)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工程移交工作;(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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