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经营范围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保证保险等人民币或外币保险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各类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及其再保险的服务与咨询业务;代理保险机构办理有关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国家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仅限代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不含深圳)下属分支机构的各类保险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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