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经营范围
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负责对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实施自行监督监测,做好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负责环境监测自动站和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运维管理;承担上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下达的监测任务,按要求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编写全区环境质量报告书;负责对各类监测数据的分析和研判,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提供生态环境状况分析报告,承担分局各项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支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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