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国有农业用地开发保护中心
经营范围
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农业用地资产管理,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作用,确立政府在土地市场中的主导作用,努力实现国有土地资产效益最大化,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进一步增加市财政收入。义务范围:富锦市境内的各镇政府及有关单位管理和使用的国有农业用地资源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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