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哲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礼仪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摄影扩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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