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保障中心
经营范围
负责办公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负责办公、水电设备的采购工作,及刑场的基建、房屋维修和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负责监督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务用车、交通安全,文印等辅助性、服务性工作。承担全市法院系统培训服务保障工作以及市法官培训基地的物业管理、维护和运营等事务性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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