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建筑工务署
经营范围
(一)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化工程和医疗设备购置除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二)承接区审计局退出工程预算、标底及1000万元以下项目结算审核业务职能,对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意见(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加强内审。(三)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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