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财通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受政府的授权委托从事国有产权经营管理,收取国有投资收益;依法行使国有股权,并通过参股、控股等形式实现资产运营;经营国有资产产权转让业务;受政府的授权委托从事矿产品流通管理、金费征缴管理;受政府的授权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业务;适度参与战略投资和风险投资;提供融资经营、企业策划、财会、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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