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十一文化传媒中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图文设计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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