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经营范围
为地质灾害提供监督管理。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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