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经营范围
依据环保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管辖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负责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受理和调查环境污染举报、投诉、污染事故和纠纷,并参与处理;参与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排污费年度收支预、决算的编制及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制汇审工作;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并负责该计划的监督检查;指导区县开展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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