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公共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甲级,地质灾害评估甲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叁级):工程勘察劳务(岩土工程治理、钻探、凿井)工程咨询乙级,城乡规划编制乙级,项目管理甲级资格(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耕地保护规划、土地生态建设规划、土地整治工程规划以及其他土地专项规划編制、设计、论证、咨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以上经营项目,国家禁止、限制的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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