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殡仪馆
经营范围
实行县域内户籍居民殡葬活动四项基本费用全额减免(遗体接运、遗体停放、遗体火化、骨灰存放),殡葬用品平价销售,从而减轻百姓在殡葬活动中的经济负担。(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二)负责为县域内城乡居民提供遗体接运、遗体停放、遗体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及殡仪服务、丧葬用品销售等选择性服务;(三)负责县级公墓的管理、出售及保养维护;(四)负责殡仪馆发展的规划编制、设施建设与管理维护;(五)配合殡葬管理有关部门搞好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文明办丧新风;(六)负责员工的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员工的社会地位和殡仪职工的社会形象;(七)负责宣传开展树葬、江河葬等新型节地生态安葬形式。
赞一下!
0